企业招聘补贴
鼓励企业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员工招聘,2023年第一季度企业自主招聘外省市户籍人员首次来通就业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招聘补贴。
1.申报对象
本市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2.申报条件
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企业自主招聘外省市户籍人员首次来通就业,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满1个月。
3.发放标准
500元/人。
4.申报时间
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5.所需资料
(1)《2023年南通市春节期间企业招聘补贴申请表》(附件5);
(2)新招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南通市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附件4)。
6. 申报受理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经审核并公示7天后,将补贴资金打入申报单位帐户。
关于印发《2023年春节期间用工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通人社就〔2023〕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