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
全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制定了2023年上半年全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二)劳动关系协调员(四级、三级、二级)
(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四级、三级)
二、认定时间安排
认定日期:2023年5月20日
2022年下半年认定由于疫情原因延期考试的考生,将于5月20日同批次进行认定。
三、认定申报
统一认定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3月6日8:30-4月14日16:30
资格审核及缴费截止时间:4月21日16:30
退费截止时间:4月27日16:30
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8日8:30-5月19日16:30
报名方式:
(一)登陆https://ks.jshrca.cn网址进行报名;
(二)关注“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点击“在线报名”。
同一考生同一批次只能报考一个职业,不能重复申报。
考生请参照《江苏人社实名注册认证流程》(附件7)提前确认是否已在江苏人社线上平台完成实名注册认证,如未完成认证将影响证书生成。
四、申报条件
认定申报条件按照2019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确定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的申报条件,和2020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确定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的申报条件(附件1)执行。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及《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精神,通过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职称证书者,取证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可申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等级认定统一考试,并免除理论知识考试。
参加2022年7月、2022年11月全省统一认定初考单科未通过人员可进行补考;参加统考单科合格成绩超过一年的考生需重新申报认定。因疫情原因延期考试的补考考生,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在原基础上顺延6个月。
以上申报年限截至2023年4月14日。
五、资格审核及缴费
考生提交报名后应在资格审核缴费截止时间前携带资格审核所需相关材料到所报名地区的考核点(见附件2)完成现场资格审核及缴费,逾期未审核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视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核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年限承诺书(附件3)、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等。工作年限承诺是报名考试的必要条件,请如实填写。
考生如无法如期参加考试,可于退费截止时间前联系所报名地区的考核点退费,逾期不再接受退费申请。
本次认定考试费用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附件4)执行。
六、考试方式
2023年上半年全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统一认定均采用纸笔作答考试方式。
具体题型、题量与作答方式如下: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1.四级理论知识科目题型为单选题和判断题,总题量100道,纸笔作答;
2.三级理论知识科目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总题量90道,纸笔作答;
3.二级和一级理论知识科目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计算)题和论述题,总题量48道,纸笔作答;
4.所有级别专业能力科目题型均为案例分析题,总题量6道,纸笔作答;
5.二级和一级综合评审科目题型采用“公文筐”情境题,总题量分别为5道和6道,纸笔作答。
(二)劳动关系协调员
1.四级理论知识科目题型为单选题和判断题,总题量100道,纸笔作答;
2.三级理论知识科目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总题量90道,纸笔作答;
3.二级理论知识科目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计算)题和论述题,总题量48道,纸笔作答;
4.所有级别专业能力科目题型均为案例分析题,总题量6道,纸笔作答;
5.二级综合评审科目采用“业绩评审”形式,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2门科目的成绩皆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业绩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
1.四级理论知识科目题型为单选题和判断题,总题量100道,纸笔作答;专业能力科目题型为案例分析题,总题量3道,纸笔作答;
2.三级理论知识科目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总题量90道,纸笔作答;专业能力科目题型为案例分析题,总题量4道,纸笔作答。
七、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须知》(附件5)及《答题卡使用说明》(附件6),知晓相关要求,并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二)相关辅导教材推荐使用由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教程、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教程、劳务派遣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教材等。由我会组织编写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评价指南作为辅导讲义材料,用于考生自主选择使用,具体请与各设区市考核点联系。
(三)联系方式:
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联系电话:025-86610185。
各设区市考核点联系方式见附件2。
附件: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申报条件
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