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南通海关缉私分局拟招聘合同制工人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端正、道德品质优秀;
3、年龄4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5、裸眼视力不低于1.0;
6、身体健康,自愿从事海关缉私分局缉私艇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有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依照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录用:
1、航运海事类院校毕业的,具有相应的理论合格证书;
2、部队退役航海或轮机类人员,具有航海或轮机工作经验;
3、持有船员服务簿;
4、退伍复员军人;
5、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6、烈士或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
二、招聘岗位
合同制工人3人,主要从事缉私艇看管及水上缉私相关工作。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以附件形式将报名表格(附件1)发至邮箱地址:29582210@qq.com。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日至6月10日。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要求:报名人员收到通知后到现场提交纸质报名表,2寸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个人征信报告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地点:南通海关缉私分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208号)
(三)组织考试
考核分体能测试、面试、考察等环节。具体内容、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后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人选,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与录用
1、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无异议,拟录用人员与南通再就业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南通再就业工程有限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3、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人员性质和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为劳务派遣模式,非人民警察身份,薪酬标准参照南通海关缉私分局相关劳务派遣人员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工作地点在南通海关缉私分局水上缉私基地。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13912260095
监督电话:0513-68283868
七、特别提示
1、本次合同制工人招聘是根据海关缉私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海关缉私部门日常运转提供协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2、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依法解除合同,且今后不得再次报考;
3、招聘工作不设任何代办机构,所有考试测试没有指定教材,招聘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自理);
4、本公告由南通海关缉私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