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平潮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便民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劳务派遣)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2、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良好的纪律性、团队合作以及敬业精神;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①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②专业要求不限,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会事业,工作认真负责,愿意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做出奉献;
③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
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⑤具有平潮镇户籍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平潮镇户籍,且本人可长期居住在平潮镇的人员。
注:报考人员如符合《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录用:
①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②连续失业一年以上;
③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④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
⑤军队退役或优抚对象家庭;
⑥特困职工家庭;
⑦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
⑧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本条除外);
⑨残疾;
⑩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或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6、现任平潮镇机关(含镇属单位)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的;
7、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曾任职平潮镇机关(含镇属单位)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的;
8、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考办法
招考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公开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双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平潮镇便民服务中心2楼207办公室。
4、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2张;
②《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1);
③符合《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须提供《公益性岗申报表》(见附件2);
④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带原件备查);
⑤学信网查询结果(https://www.chsi.com.cn/);
⑥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⑦银行出具的征信记录;
⑧其他相关的证明资料。
(二)资格审查
平潮镇便民服务中心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另行通知)至平潮镇便民服务中心2楼207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方式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对外公示。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问答形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面试结束后,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0%和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四)体检和考察
1、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确认无异议后,经镇党委研究确定录用。聘用人员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由平潮镇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
2、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管理的,按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处理。空缺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上述流程予以递补。递补情况需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4、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当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5、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正式录用后,由平潮镇便民服务中心及业务主管部门对其实施管理和考核,薪酬收入按区政府编外用工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6、实行招录替补机制。面试合格但因计划限制未录用人员,进入备用数据库,该数据库有效期为2年。2年内因人员变动产生岗位缺额的,从备用数据库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本公告的相关程序补充。
三、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潮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0607055。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3—80607012。
来源: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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