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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34名公告
2024-05-08 615 返回列表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南通开发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4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www.netda.gov.cn)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1988年5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4.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通过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同时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上述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非2024年毕业生,网络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备注”栏目中主动说明相关信息,否则审核不通过。
(2)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南通开发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事业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2024年11月1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7)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09:00~5月17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09:00~5月18日16:00。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3596082。陈述申辩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09:00~5月19日16: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09:00~5月19日17:30。
3.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09:00~5月20日12:00。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5.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www.netda.gov.cn)、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予以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13:30~16:30。应聘人员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三)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并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5月28日9:00~5月29日16:00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在笔试、资格复审等环节均需使用。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5.请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包括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等。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24年6月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公告。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如应聘者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3.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需提供与报名时填写信息一致的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请事先按顺序整理相关材料,提供现场复审。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截至资格复审尚未取得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的,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通过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
(6)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人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陈述申辩。
6.资格复审人选递补。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知资格复审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布。应聘人员需随身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内容。
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科学学科教师岗位的面试由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组成,按模拟上课成绩占40%和技能测试成绩占60%计算面试成绩。技能测试内容为:①音乐岗位:声乐、舞蹈、即兴伴奏和音乐特长展示等;②美术岗位:人物速写、水粉静物、书法和美术特长展示等;③体育岗位:排球、篮球、足球、田径和体育特长展示等;④信息技术岗位:电脑操作、故障诊断和修复等;⑤科学岗位:实验操作、小学科学教育专业知识答题等。
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模拟上课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模拟上课的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指定教材、指定课题。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本次招聘各阶段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面试成绩又相同的,按以下规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①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科学岗位的,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如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②报考其余岗位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公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从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递补。如面试成绩又相同的,按以下规则确定进入体检递补:①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科学岗位的,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如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②报考其余岗位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本次招聘体检一次性递补后其他阶段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www.netda.gov.cn)、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南通开发区教育系统各学校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经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审批后,报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报到并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材料,以便及时办理进编和聘用手续,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和体检阶段外,其他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3596082(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监督电话:0513-83596030(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纪检组)

来源: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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