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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2023-09-22 390 返回列表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二、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依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28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南通市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4.报名咨询电话:蒋老师0513-81551509,王老师0513-83558013。

(二)报名提供材料

1.《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照片反面注明本人的姓名和出生年月)。

3.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由应聘者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原件仅供审核,复印件不退。

2.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核减公告在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和南通人才网(www.ntjob.cn)公示。

(四)资格审核

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依据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现场缴纳100元报名费。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

四、考试

(一)文员助理岗位技能测试

1.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均参加技能测试。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2.主要测试公文制作,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三)总成绩

1.文员助理岗位按照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2.洗涤工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文员助理岗位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洗涤工岗位面试同分者加试),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拟录用人员体检费用由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和南通人才网(www.ntjob.cn)公示。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六、公示、录用与递补

(一)公示。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和南通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二)录用。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为2年),办理相关手续。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三)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录人员明确放弃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拟录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513-81551516。

本公告由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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