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房产管理测绘队为南通市房产交易中心代管企业,具有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测绘资质。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二)享有公民的政治及民事权利。
(三)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三、报名
(一) 发布简章
通过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nantong.gov.cn/)、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rsj.nantong.gov.cn/ntrcfw)、南通人才网(www.ntjob.cn)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程序办法等相关内容。
(二) 报名方式和时间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登陆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nantong.gov.cn/)、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rsj.nantong.gov.cn/ntrcfw)、南通人才网(www.ntjob.cn)下载《南通市房产管理测绘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1),根据要求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应聘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相关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近三年社保缴费证明及相关业绩等电子材料( 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所有电子材料汇总成一个PDF文档)以上材料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ntrclili@163.com,邮件主题为“报考单位+岗位代码+姓名”。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8:30至2023年10月8日17:30止。
3、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相关人员应聘资格。
4、因本次招考设定适岗评价环节,应聘人员务必将个人资料提供完整。
5、报名咨询电话:0513-85518891(工作日8:30-11:30 14:00-17:30)、0513-83513886。
(三)资格审核
1、线上报名提交后,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0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建筑职业技术学校(中远路99号向西150米新大门)教学楼104室。
4、资格审核材料:所有报名材料相关原件。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一)开考条件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时方可开考。对于专业性较强、资质要求较高的紧缺型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考单位研究后决定,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
(二)考试
本次考试将采取适岗评价、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适岗评价: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入适岗评价。适岗评价主要根据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奖惩情况等方面及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考察人员岗位相适度。适岗评价成绩设定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笔试:适岗评价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均可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设定分值为100分。
3、面试:根据试岗评价和笔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每个招聘岗位前3名进入面试,不足3名的,按实确定。面试侧重于考察专业技能,设定分值为100分。
4、成绩计算:总成绩=适岗评价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所有成绩的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考察
1、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者,取适岗评价得分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合格人员须持介绍信至本人户籍地或暂住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录用及递补
1、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nantong.gov.cn/)、南通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rsj.nantong.gov.cn/ntrcfw)、南通人才网(www.ntjob.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相关录用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递补:在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则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 0513-85518891。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应聘者参加相关环节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本公告由南通市房产管理测绘队负责解释。
南通市房产管理测绘队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