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国家统计局通州调查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负责协助从事办公室内勤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农产量调查、畜牧业调查、城乡居民收支调查、劳动力调查等工作,撰写分析材料、信息等文字处理工作,协助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工作需经常性走村入户访企。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并拥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26周岁及以下(1997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南通市通州区籍常住户口,身心健康,相貌端正。
4.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策划与执行能力。
5.能够灵活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掌握一定程度的图文处理、视频剪辑软件,熟悉使用微信公众号及相关新媒体排版软件者优先考虑)。
6.品行良好,遵章守纪愿意履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义务,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制度、纪律。无不良从业行为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活动及违法犯罪记录。
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开除党、团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予报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笔试和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6月3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至通州区行政中心1号楼3010办公室报名。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身份证、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3日—7月7日。
我单位将严格对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员通知参加笔试,不合格的不再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经发现并查实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综合测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国家统计局通州调查队统一组织)。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分值占比为4:6。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及要求: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达指定考场参加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器材,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合格者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根据电话通知时间开展。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评委集体面试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及个性特征,全方位分析判断应聘者与岗位的适配度,并现场评分。
(四)体检。
根据综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按照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原则上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3.聘用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合同工,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4.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必须在终止原有合同后,方可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
四、管理体制及相关待遇
1.被聘用人员与南通市通州区宏达劳务技术开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该公司派遣到国家统计局通州调查队工作。
2.工资待遇按照南通市通州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及监督方式
联系人:秦瑶 咨询电话:0513-86512947
监督电话:0513-86028359
本公告由国家统计局通州调查队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工作由国家统计局通州调查队党组纪检组全程监督。
附件:
国家统计局通州调查队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国家统计局通州调查队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